近日,媒體頻繁出現承諾回報方式銷售的酒店和商鋪的廣告,一些讀者還打來電話詢問承諾回報的可靠性。為此,記者經過兩周調查竟發現,北京有史以來承諾回報的成功案例幾乎為零,投資者們在編造出來的高額回報故事中悔恨不已。
案例一:不得回報覺上當
投資10萬元享有京郊四星級度假酒店的產權,還可與全世界各地的酒店進行交換,每年更可獲得高達3萬元的客房利潤分紅,這樣的好事哪去找。
2002年1月30日,動了心的石謙(化名)與延慶金色假日飯店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協議。他以10萬元首付買下56平米一個房間。另外,他還與金色假日物業管理公司簽下出租經營合同。合同承諾,根據經營狀況扣掉經營管理費、暖氣費、物業費等,60%的收益歸業主所有。
金色假日酒店在2003年投入使用,然而經營一年,扣七扣八之后,石謙只獲得了不到700元回報。2004年,他改變了回報方式,一年過后更是不落分文。在與開發商交涉后他得到了3.3萬元的住房券,意思是他可以用來住自己的酒店,或者賣給別人。漸漸對金色假日失去信心的石謙并沒有動這些住房券,年底開發商用15%現金回購,最后折成的5000元他同樣也沒拿到。此時,沒有回報的情況下,石謙停止了還貸,投資3年到現在,10萬元首付款外加22個月的月供,石謙一共從金色假日酒店得到不過700元。
從04去年開始,金色假日業主們開始集體拒絕還貸并集體維權。但他們發現,單從承諾回報來講,不論開發商還是物業公司都沒有違法。他們委托律師才找到項目房產證涉嫌違規操作,但半年過后,官司仍然無進展,要回投資的希望仍然渺茫。
記者調查發現,像金色假日酒店這樣承諾回報失敗的案例占了北京所有承諾回報項目的絕大多數,比如第五大道、碧溪家居廣場、旺座中心等。
案例二:先得“回報”心不安
也有項目以承諾回報招徠生意,但實際上回報早算在了房款中,“羊毛出在羊身上”。曾經熱銷一時的巨庫房地產商業投資項目,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停業又恢復營業,最初承諾的8%年回報率,近期又受到業主的指責。
張女士是2003年11月與開發商簽訂合同購買了巨庫的商鋪。張女士說,當時開發商宣稱的8%的年投資回報率,買商鋪時立即就能夠“兌現”:開發商在售樓時,對委托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管理的業主,直接從買房款中“返回”兩年共計16%回報款的款項。也就是說,對房款打8.4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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